河南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,多地已出新政破解“有假难休”

2026-08-06 HaiPress

近日,河南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》。这份文件把“领导干部带头休假”写入责任链条,还提出建立全员休假台账、简化审批、分类错峰轮休,并对存在“纸面休假”、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约谈通报、限期整改。


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,今年以来,贵州、云南、山西、安徽、天津等多地密集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专门文件。从国家部署到地方措施,带薪休假正同时被置于两条政策线上——保障劳动者休息权,以及增加居民可支配的消费时间。


河南此次新政能否改变“不敢休、不能休、休不足”?领导带头之后,单位管理、劳动监督和权利救济能否形成闭环?破解“有假难休”又成舆论焦点。


河南把主要负责人列为第一责任人,领导干部带头意在破除“不敢休”


河南此次新政首先重申,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,不分编制、合同、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,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。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、满10年不满20年、满20年及以上,年休假分别为5天、10天、15天。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以及婚产假、育儿假、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。


与以往原则性倡导相比,此次河南新政更着力解决“谁来负责”和“怎样落地”。河南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,领导干部带头休假;机关事业单位推行个人申请、单位备案,企业优化审批,不得层层加码、变相限制。用人单位须制定全员年度休假计划,建立台账并公示;政务窗口、医疗、应急、商超等连续值守岗位实行AB岗互补和错峰轮休,休假计划调整须与职工协商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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