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6-27
HaiPress
6月23日,山西运城一名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但警方不予立案的事件持续引发关注。当天凌晨,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,表示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。

上午,家属提供的录音显示,在通报发布前数小时,有人员与家属沟通时口头表示“经办案人员调查,构不成刑事犯罪,双方属于自愿”,这一说法引发家属强烈不满。
下午1时许,女孩回忆称,嫌疑人韩某某在一个烧烤店工作,事发那天是她的第一次,她曾反抗但不敢打他。嫌疑人威胁她不许报警,并给了她500元,还给了她室友1000元封口费。女孩母亲补充说,警方曾告知嫌疑人韩某某(1996年出生)有两次犯罪前科,但当地多部门暂未正面回应。
据媒体报道,22日晚上,三名便衣警察上门与受害者家属沟通。受害女孩的哥哥张磊表示,警方人员在与其母亲沟通时,仍强调强奸证据不足。其母亲质问嫌疑人的行为性质,警方人员回应称,法律上需以“违背妇女意志”认定强奸,并指现有证据显示女孩与韩某某发生关系系“自愿”。
张磊对此难以接受,认为妹妹未满14周岁,法律上根本不具备性同意权。家属希望当地调查组彻查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。